聊城人口普查工作有序开展
全市约3.6万名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入户登记
普查标准时点:
2020年11月1日零时。
普查对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
普查内容:
姓名、公民身份证号码、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 刘亚杰)10月12日,我市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开展情况。记者从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日前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在各县(市、区)和有关部门共同努力下,我市紧扣目标任务,建立台账,倒排工期,压实责任,全市人口普查工作正在有序开展。
人口状况是一个国家最重要、最基本的国情。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即将实现的重要历史节点开展的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据介绍,此次人口普查的对象是普查标准时点(2020年11月1日零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普查主要内容包括:姓名、公民身份证号码、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
据了解,此次人口普查采用全面调查方法,以户为单位进行登记。方式有两种:一种是普查员入户询问、当场填报、实时上传;一种是由普查对象使用智能手机自主填报。自主填报是这次普查的创新,调查对象可通过个人微信扫描二维码进行填报,如果选择自主填报,普查员会向市民朋友提供上报数据的二维码。
此外,此次人口普查全市约3.6万名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简称“两员”),进入200多万户家庭进行登记。2020年10月底前为准备阶段,2020年11月至12月为登记阶段;2020年12月至2022年12月,主要工作是数据处理、汇总、评估,发布主要数据公报,普查资料开发利用等。
按照有关法规与纪律要求。普查对象应当依法履行普查义务,如实提供普查信息,不得虚报、瞒报、拒报。拒绝提供普查所需的资料,或者提供不真实、不完整的普查资料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机构责令改正,予以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依法严肃处理。普查取得的数据,严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不得作为任何部门和单位对各级行政管理工作实施考核、奖惩的依据。普查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普查对象身份的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外提供、泄露,不得作为对普查对象实施处罚等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不得用于普查以外的目的。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
首次尝试自主填报
扫描二维码就可申报个人和家庭信息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 刘亚杰)记者了解到,每个公民、市民作为普查对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提供人口普查所需的资料,如实回答普查表所提的项目信息,不提供虚假信息,不隐瞒、伪造有关情况。在普查员入户登记前,普查对象可以事先准备好身份证件,提前了解外出家庭成员的现住地址等信息,等待普查员上门登记。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将佩戴统一的证件开展工作,普查员上门时,住户可以先验明普查员身份,然后请普查员进入家中进行登记。为了保证信息安全,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的有关规定,全流程加强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
此外,这次普查主要调查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首次采集普查对象身份证号码,将数据进行比对,实现与公安、卫健等部门行政记录的比对核查,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这次人口普查国家第一次尝试自主填报这种方式,国家开发了自主填报程序,允许大家使用移动终端扫描二维码联网自行申报个人和家庭信息。选择自主填报的住户应在11月5日前完成信息申报,如果没有完成,普查员将入户登记普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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